設立宗旨

一、百齡國小學生家長會促進學生健康成長、快樂學習,確保學生之學習與受教育之權益,並照顧弱勢學生之福祉。

二、維護與保障依法令規定之家長教育參與權及教育選擇權。

三、強化學生家長會之功能與運作,秉持理性溝通原則參與教育公益事務。

四、增進家長會與學校行政、教師、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社區之聯繫與合作,共謀教育之健全發展。

任務 

一、參與學校教育發展及提供改進建議事項。

二、推動家長會會務及會員代表大會交辦事項。

三、審議會員及會員代表大會提案。

四、依會務發展之需要,得設若干工作小組。

五、研擬會務計畫及收支預算案,報告會務及收支事項。

六、協助學校處理重大偶發事件及學校、教師、學生、家長間之爭議。

七、協助辦理親職教育及親師活動促進家長之成長及親師合作關係。

八、選舉及罷免常務委員及遴聘顧問。

九、執行家長會組織章程所規定之事項。